電子平台
條款及細則

電子平台包括應用程式(該應用程式)及本行網站 (包括任何其他不時可用的電子平台或渠道,統稱「本行網站」)由平安壹賬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 我們,並包括我們的繼承人及受讓人)提供。在下載或使用電子平台前,請您先細閱本條款及細則。一經下載或使用電子平台,您即被視為已接受本條款及細則並受其約束。若您不接受本條款及細則,則請勿下載或使用電子平台 。

1. 電子平台及功能

1.1 本行通過電子平台提供數碼銀行服務。該電子平台旨在由個人客戶下載及/或使用,或倘客戶為公司,則由公司指定的被授權使用者下載以代表公司使用及獲取電子平台。本條款及細則中的「您」一詞指個人客戶或公司客戶(包括由公司指定代表公司使用及獲取電子平台的每位被授權使用者)。您可從本行不時指定或接受的流動應用程式商店下載該應用程式。

1.2 本行以電子方式提供服務。本行會顧及適用的監管要求及現行市場慣例採取管控風險的預防措施,但並不保證電子渠道及網絡完全安全。您應注意使用電子平台並非全無風險。若您不接受,則請勿下載電子平台。

1.3 本條款及細則規範本行提供及您使用電子平台。本條款及細則構成您與本行之間法律合約的一部分,列明雙方的權利及責任。

1.4 本行有權設定及更改使用電子平台的條件及程序,包括可使用的時段、獲取電子平台的每日截數時間、接受指示的時間及其他限制。

1.5 本行有權通過於電子平台上發佈本條款及細則的更新版本以更改本條款及細則。您有責任定期查閱本條款及細則的最新版本。若您繼續使用電子平台,即被視為已接受本條款與細則的最新版本。若您不接受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更改,則應停止使用電子平台。

2. 保安事宜 – 風險及您的責任

2.1 使用電子平台時,您應最少採取下列保安措施(並非盡列)。您亦應參閱本行不時在電子平台上或通過本行認為適當的任何其他渠道提供的保安建議︰

2.2 關於通過電子平台使用賬戶及服務:

(a) 應僅使用加密及可靠的流動互聯網連接登入以操作您的賬戶或使用服務,請勿使用公共或未受密碼保護的無線網絡(即Wi-Fi)

(b) 請勿在本行登記以使用您的賬戶或本行的服務的流動裝置(指定裝置)以外的任何流動裝置上操作您的賬戶或使用本行的服務。

2.3 關於該應用程式:

(a) 僅從 (i) 可信的流動應用程式商店(即Google Play™商店及App Store)或本行指定或接受的其他流動應用程式商店下載該應用程式,或 (ii) 通過掃描本行網站上不時發佈的的特定二維碼下載該應用程式。如任何流動應用程式或其來源可疑,請勿下載或立即停止安裝,並且不要登入或啟動。(Google Play的標誌是Google Inc.的商標,而App Store是Apple Inc.的服務商標)。

(b) 定期為該應用程式及作業系統及瀏覽器安裝由上文(a)(i)段所列的流動應用程式商店或本行網站提供的更新及修補程式。

(c) 請勿通過公共或未受密碼保護的無線網絡(即Wi-Fi)下載該應用程式。

2.4 關於指定裝置及保安資料︰

(a) 應僅在指定裝置上安裝該應用程式及使用賬戶及服務。

(b) 請勿在流動裝置或作業系統供應商支援或供應商保修的配置範圍以外經修改的任何流動裝置或作業系統上下載該應用程式。此類裝置包括已被破解「越獄」或破解「超級用戶權限」的裝置,即流動裝置可在未經電訊服務供應商及/或流動裝置製造商批准下自行解除有關供應商及/或製造商對其所設的限制。

(c) 請勿將指定裝置連接至懷疑受到病毒感染的任何電腦。

(d) 應在指定裝置上安裝防毒軟件、防火牆及其他保安工具。您可瀏覽香港電腦保安事故協調中心網站參閱有關資訊︰https://www.hkcert.org/mobile-security-tools。

(e) 不使用時,停用任何無線網絡功能(如Wi-Fi、藍牙、NFC)或登出該應用程式或本行網站。 使用Wi-Fi時應選用加密網絡,並停用Wi-Fi自動連接設定。

(f) 應在指定裝置上啟用自動上鎖功能。

(g) 設定個人密碼、登入憑證及保安資料時︰

(1) 請勿使用容易猜到的個人資料、數字或字詞;

(2) 請勿不加掩飾地寫下或記錄任何密碼、登入憑證及保安資料;

(3) 請勿將任何密碼、登入憑證及保安資料保存在指定裝置上或附近;

(4) 請勿將相同的密碼、登入憑證及保安資料用於不同服務;及

(5) 定期更改您的密碼、登入憑證及保安資料。

(h) 妥善保管指定裝置,並將用於操作您的賬戶及獲取服務的所有個人密碼、登入憑證(包括您的生物憑證)及保安資料保密。請勿容許他人使用您的個人密碼、登入憑證及保安資料。保障上述各項免於遺失、被盜、意外或未經授權洩露或未經授權使用。

(i) 如您發現或懷疑指定裝置或任何個人憑證或保安資料遺失、被盜、被洩或被未經您授權使用,請在合理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通過本行指定的任何通報保安事件的渠道通知本行。並立即更改您的個人憑證及保安資料。

(j) 請勿在指定裝置上儲存您個人以外的生物憑證。

(k) 為維修或因其他原因而將指定裝置交給他人或在您處置指定裝置之前,應先刪除該應用程式及指定裝置上儲存的所有個人密碼、登入憑證(包括您的生物憑證)及保安資料。

3. 使用電子平台

3.1 理性及負責任地使用電子平台︰ 您應理性及負責任地使用電子平台。您絕不應出於任何不法目的或以任何不法方式使用電子平台。如您違反本條款,本行有權隨時停止提供電子平台或電子平台的任何內容。

3.2 第三方許可協議︰就使用該應用程式,您可能會被要求與軟件提供商(包括Google Play™商店及/或App Store)訂立許可協議,並須遵守此等提供商訂明的條款及細則。本行並非該許可協議的一方,對此等提供商提供的產品及服務以及其任何作為或不作為均無需負責。

3.3 某些情況不適合使用電子平台︰就電子平台、任何相關材料以及通過電子平台提供的其他產品及服務,本行均不會及無意供下列人士或於下列情況下下載、使用或獲取:

(a) 在下載、使用或獲取該應用程式或材料將違反該人士所在的司法管轄區的任何適用法律或法規的人士;

(b) 本行未獲牌照或授權提供電子平台、產品及服務的司法管轄區內的人士;或

(c) 在受任何制裁制度限制的司法管轄區內的人士或本行因其認為適當的任何其他原因而不提供電子平台、產品及服務。

3.4 您須遵守監管要求︰您有責任確保,按對您適用的法律及法規,您獲許可下載使用及獲取電子平台及相關材料、產品及服務。瀏覽或獲取電子平台或相關材料、產品或服務,您即被視為已明白並已遵守所有適用法律、法規及限制。

3.5 超連結︰您須自行承擔使用超連結連接其他互聯網網站或資料來源的風險。對其他網站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及質素以及其他網站的保安,本行概不負責。

3.6 停止使用︰您可以隨時從您的指定装置中刪除該應用程式以停止使用該應用程式。

4. 生物認證

4.1 使用生物憑證: 您可使用儲存在指定裝置上其生物憑證登入該應用程式及授權交易。本行可指定生物憑證的種類(包括指紋或臉部影像),以及就該應用程式、賬戶及服務使用該等生物憑證的方式。

4.2 通過生物憑證驗證指示︰您授權本行執行本行收到的並已檢查您的生物憑證完成驗證的指示。您須受此等指示及按指示進行的交易約束。本行無需採取其他步驟核實發出指示人士的身分或指示的真確性。但本行保留權利可要求您用您的個人密碼或其他個人憑證驗證指示。

4.3 使用生物憑證的預設條件:您須滿足下列條件方可使用生物認證:

(a) 您已成功在本行開立賬戶;

(b) 您已在指定裝置上安裝該應用程式;

(c) 您已在指定裝置上啟動生物認證功能,並已登記最少一項您的生物憑證以限制登入指定裝置;

(d) 您已使用個人密碼、用戶名稱、短信一次性密碼或本行指定或接受的其他個人憑證,通過該應用程式登記生物認證,且您已登記儲存在指定裝置上的相關生物憑證,從而使用生物認證;及

(e) 您在指定裝置上登記及儲存用作生物認證功能的生物憑證而使用的個人憑證必須保密。

4.4 您就生物認證的責任:您明白並接受下列各項︰

(a) 成功在指定裝置上登記生物認證功能後,儲存在指定裝置上的任何生物憑證均可用作生物認證。因此,您須確保僅在指定裝置上儲存您(而非他人)的生物憑證。

(b) 如您合理相信任何其他人士可能與您共享相同或非常相似的生物憑證,您則不應使用生物認證。例如,如您有雙胞胎或臉部特徵相似的兄弟姊妹,即不應使用臉部影像作生物認證。

(c) 如相關生物憑證將會改變,您則不應用作生物認證。例如,如預期您的臉部特徵會改變,即不應使用臉部影像作生物認證。

(d) 您授權使用由該應用程式連接指定裝置上的生物認證模組以進行生物認證。本行不會為生物認證目的收集或儲存您的生物憑證。

(e) 本行不保證指定裝置上的生物認證模組的質素或功能表現。

(f) 您可隨時以本行要求的方式在該應用程式上取消生物認證功能。生物認證功能被取消後,儲存在指定裝置上的生物憑證不會被自動刪除。您必須在指定裝置上自行刪除有關生物憑證。

4.5 取消生物認證:被您可隨時以本行要求的方式在該應用程式上取消生物認證功能。生物認證功能被取消後,儲存在指定裝置上的生物憑證不會被自動刪除。您必須在指定裝置上自行刪除有關生物憑證。

5. 您的個人資料

5.1 您須確保由您通過電子平台提供予本行的所有資料均為真實、準確、完整及最新。

5.2 您同意本行按《個人資料收集聲明》(資料聲明) 指定的方式及目的使用及披露您通過電子平台提供的個人資料。您向本行提供個人資料時已獲提供資料聲明。您亦可在電子平台查閱資料聲明。您明白並同意,本行可在香港境內或境外處理及儲存您的個人資料。

6. 費用及收費

您須完全負責支付由您的流動或電訊服務供應商就您使用電子平台及/或您用於下載該應用程式的流動或電子裝置施加的任何費用及收費。

7. 知識產權

該應用程式、本行網站及相關材料中的所有內容均受版權保護。未得本行事先書面同意,您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複製、傳送及/或分發電子平台或任何相關材料的任何部份以作商業或公眾用途。

8. 法律責任的限制

8.1 電子平台是由本行根據「現況」及「可用性」基準而提供的。本行不會對電子平台的質素或運作,作出任何種類明示或暗示的表述或保證。於電子平台提供的所有資訊僅供參考。

8.2 在法律許可的限度內,本行卸棄所有有關下列各項的的保證及責任:

(a) 電子平台不會受到干擾或全無錯誤,或任何故障將被修正;

(b) 電子平台符合任何特定用途;及

(c) 電子平台並無任何電腦病毒或其他污染或破壞性數據,或使用電子平台不會損害您的電腦或流動裝置或其他電子設備。

8.3 在不減低本條款及細則中其他條文的效果的情況下,本行無需負責任何就有關或因(i) 您不當使用電子平台或您未有遵守本條款及細則,或 (ii)本行的系統或任何服務供應商出現任何超出本行合理控制範圍的機械錯誤、故障、系統中斷,而引致的任何延遲、錯誤、不作為、損失或損害。

9. 您的確認及彌償

9.1 在不減低您在本條款及細則下提供的任何彌償或本行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償的效果的情況下,本行及本行人員、僱員及代理(或任何一人)有關或因您使用電子平台或您未有遵守本條款及細則而可能引致或蒙受任何種類的責任、申索、要求、損失、損害賠償、成本、費用及開支(包括以全面彌償基準引致的法律費用及其他合理開支),以及本行及本行人員、僱員及代理(或任何一人)可能提出或被提出的所有法律訴訟或程序,您須作出彌償並使本行及本行每名人員、僱員及代理免受損失。

9.2 如任何責任、申索、要求、損失、損害賠償、成本、費用、開支、法律訴訟或程序經證實為直接及可合理預見且直接及完全因本行或本行人員、僱員或代理的疏忽或故意失責引致,上述彌償即不適用。上述彌償在您停止使用電子平台、賬戶及服務後繼續有效。

10. 適用法律及司法管轄權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法律管限並須據其詮釋。雙方均接受香港法院的非專有司法管轄權。

11. 語言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文版本僅供參考。如中英文版本之間有任何不一致,概以英文版本為準。